各二级学院、求真学院各系:
为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毕业班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
二、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5号)、《关于印发师院求真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求真发[2014]21号)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到各学院(系)。
2.各二级学院(系)初审并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
3.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公布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