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隐患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8-11-14]         阅读:15

各部门、二级学院:

    冬春季节是火灾特别是电器火灾和生活用火不慎造成火灾的易发、高发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月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从源头上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我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和部门自查时间:11月14日-11月21日

    学校督查时间:11月22日-11月28日

    二、检查方式

    1. 自查: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按照检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实地检查学生公寓、员工集体公寓、办公场所、实验室、图书馆、场馆、配电房、经营场所等区域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记录。排查出的隐患要有记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 督查:由保卫处、学生处、实验设备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联合对各二级学院、部门所属辖区域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察。

    三、检查重点

    (一) 学生公寓、员工集体公寓

    1. 是否有私拉电线;

    2. 插线板用电负荷是否过大、插线板质量是否过关;

    3. 是否有插线板等放置在被褥、衣服等可燃物上;

    4. 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毯等违规电器;

    5. 是否存在电吹风插在插座等违规使用电器现象;

    6. 是否有电瓶车违规充电;

    7. 是否有电线、电器老化;

    8. 其他火灾隐患。

    (二)实验室、食堂、教学楼、办公室、场馆、门诊部、专家楼、等公共场所

    1. 是否有电瓶车违规充电、停放;

    2. 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3. 是否有私拉电线;

    4. 插线板用电负荷是否过大、插线板质量是否过关;

    5. 配电箱、电表箱等用电负荷是否满足需求,用电总量是否负荷过大;

    6. 插线板附近是否有易燃物质;

    7. 人员离开后是否关闭电器电源;

    8. 其他火灾隐患。

    (三)经营场所

    1. 是否有电瓶车违规充电、停放;

    2. 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3. 配电箱、电表箱等用电负荷是否满足需求,用电总量是否负荷过大;

    4. 是否有私拉电线;

    5. 插线板用电负荷是否过大、插线板质量是否过关;

    6. 插线板附近是否有易燃易导电物质;

    7. 人员离开后是否关闭电器电源;

    8. 其他火灾隐患。

    四、工作要求

    1.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坚持“消防安全无小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组织,细化责任,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措施。

    2. 用电、用火安全隐患排查是此次检查的重中之重,各二级学院要把公寓用电规范向学生、员工宣传到位,发动学生、员工自查自纠。二级学院、学生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所有寝室清查,对违规的学生、员工要严肃处理。

    3. 各部门、二级学院对所属区域内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无盲点无死角,对架空层、车库、办公室等场所的违规充电、用电大户等情况要重点检查。

    4. 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对相应单位要进行问责、追责处理。

    5.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前把火灾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方案书面稿交保卫处办公室107室,电子版发保卫处邮箱:baoweichu@zjh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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