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已经完成2018级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4日,如有异议,请至学院教学办反映,联系人:黄光耀,电话:232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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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经济与贸易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已经完成2018级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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