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0-14]         阅读:75

各团支部:

为了更好地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根据校团委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共青团和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开展“推优”工作。各团支部务必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名额

1.推优对象:

商学院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全体在籍团员。

2.推优名额:

20180121班6个;20180122班4个;20180123班5个;

20180124班3个;20180125班3个;20180126班3个;

20180127班3个;20170121班3个;20170122班3个;

20170123班2个;20170124班2个;20170125班1个;

20170127班1个;20170128班2个;20160121班1个;

20160123班1个;20160124班1个;20160125班1个;

20160126班1个;

二、推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学习成绩根据各支部情况,择优推荐;

3.遵纪守法,无旷课、违纪情况,在重大或突发事件中立场坚定表现突出的;

4.团结同学,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人;

6.思想道德素质突出,为社会及学校作出较大贡献者优先。

三、推优程序

1.有意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学申请填写《附件2.推优自荐表》,填写后交至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统一整理汇总;

2.各团支部班主任推荐同学,填写《附件3.班主任推荐表》,填写后交至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统一整理汇总;

3.团支委成员、班主任、党员联系人形成团支部“推优”工作小组,根据团支部团员具体情况,参照推优条件,删选符合推优条件的同学,拟定“推优”初步推荐人选;

4.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与会团员数应不少于班级团员数的三分之二。“推优”大会必须由班主任、班级入党联系人、团支书担任监督人。

5.“推优”大会的程序:

(1)团支书主持会议、入党联系人、班主任监督。根据推优条件删选出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候选人首先介绍自身基本情况,与会成员投票表决,根据各支部名额选出一定基数作为拟推优人员参与下一步推优选举;

(3)全班同学对拟推优人员进行全体团员民主投票,产生“推优”人选,最终推优人员为各团支部规定推优名额;

(4)最终确定被“推优”的人员赞成票须达与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成为正式“推优”对象。

6.“推优”大会后,团支书应书面填写好《附件1.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班主任、入党联系人、团支书签字后10月20日(周日)17:00将材料上交至36-523,有问题请联系李子涵(639129)或钟芳(639521)。

7.各团支部正式“推优”对象经系团组织审核,经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认真填写《附件4.商学院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并报送至团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推优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推荐条件,执行推荐程序做好“推优”工作。

2.各支部“推优”工作须在10月18日前完成,并将《附件1.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于10月20日报送至团委组织部。联系人:李子涵(639129)或钟芳(639521)。

3. 附件1、附件2、附件4电子稿请于10月20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给团委组织部干事。

4.各团支书将本支部推荐人员《附件4.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统一上交到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杨丽涛(611307)处,时间为10月20日(周日)下午17:00。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打印 | 录入:admin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