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届各毕业班班主任及学生:
为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毕业班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
二、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5号)
三、认定程序
1.各班学委组织学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稿到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学工办。
2.学院成立课外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分管院领导,组员:教学办、学工办各一名)初审《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4月6-4月8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3.公示后将汇总后公布认定结果提交教务处。
四、材料报送
请各班学委于3月30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认定工作相关电子、纸质材料由学院教学办存档备查。
联系人:李老师、谭老师,电话:2321561,邮箱:02603@zj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