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学生课外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公示

[日期:2021-04-07]         阅读:157
      根据《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5号)规定,现将2021届学生课外学分审核认定情况向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与教学办507室联系(电话:2321561)。详情见附件。
temp_21040709005499.xlsx
打印 | 录入:admin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