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统计的通知

[日期:2024-11-20]         阅读:10

各系、学生: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成果统计工作的效率及时效性,实践教学成果的统计将实行网上系统填报。现进行2024年下半年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的统计,通知如下:

一、材料统计、填报时间节点及上报要求

1.成果统计的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4年11月30日(补报前面成果的要提交原因说明指导教师签字,请二级学院核查)

2.学生填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02日。

3.指导教师审核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02日。

4.各学院审核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8日—12月6日。

学院完成各项成果审核后(审核注意附件不清楚的退回),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二、成果填写及附件材料上传要求

1.填写说明:学生登入正方系统-创新创业成果申报。

论文填写上的刊物名称那里加上年和第几期.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4年第4期;刊物级别大部分选三级;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按要求填写,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指导教师后再填写;指导教师:指在发表论文作者栏中署名,或者在发表论文的文章后署名的,无指导教师不用添加指导教师

2.附件上传要求:每个学生附件命名为论文/专利题目+学生姓名

论文:①封面页;②目录页;③正文全文;(前面三项均可从图书馆知网下载电子版上传)④版权页(刊号页或论文封底页)扫描件。凡被SCI、EI 等检索收录的论文(含三大检索的源期刊论文),被SCD/CSCD、ISTP(CPCI-S)、ISSHP(CPCI-SSH)收录论文、EI收录的会议论文,均须上传检索证明扫描件。

专利:①专利证书扫描件。

软件著作权:①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②证明材料(学生第一作者并含指导教师的证明材料,学院盖章)扫描件。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同时也要上交原件

3.通知指导教师审核,无指导教师的这步可以不做。

三、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各成果申报人及指导教师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分管教师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所有成果的申报均要求上交原件的扫描件(要求见附件),收录的公开发表论文还要上传检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论文录用通知、专利(软著)受理通知书、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成果申报材料,成果材料不清楚的一律退回。

2.学术论文、专利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本专科学生。

3.经学院最终审核报送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瞒报或造假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及指导教师科研诚信责任及学院监察责任,按照我校及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提交至我校教学委员会进行定级处分,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并取消审查人员当年教学先进个人的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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