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及优秀心理学生干部通知

[日期:2025-09-19]         阅读:10

各班:

为不断加强各学院心理服务部、班级心理委员及心理互助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心理学生干部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学校决定开2024-2025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及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各班心理委员(大一新生班级心理委员除外)

2.校、院心理学生干部

3.寝室心理互助员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端正,品德优良,关心集体; 

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够切实为学生服务;

3.“班级优秀心理委员”要求:

1)在心理委员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2)心理委员初级或高级培训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3)对校、院、班级的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做出过突出成绩;

4)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全体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心理委员证书)。

4.“心理服务部、心理互助中心优秀学生干部”要求:

1)加入学院心理服务部或学生心理互助中心一年及以上;

2)在校、院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中积极努力,表现出色。

5.“寝室心理互助员优秀学生干部”要求:

1)担任寝室心理互助员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2)对校、院、班级的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做出过突出成绩;

3)寝室氛围积极向上,成员团结互助友爱,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6.未曾受到任何处分;

7.学习成绩(包括考查课)合格;

8.在心理委员培训中荣获“优秀学员”称号,或在班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中发挥巨大作用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比例:学院心理委员数的10%(采用四舍五入法);

2.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学院心理服务部、学生心理互助中心干部学生数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学院寝室心理互助员总数的5%(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定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二),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各年级指定邮箱:

2022级:3096606134@qq.com

2023级:2899296384@qq.com

2024级:gugu_869@qq.com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依据具体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填写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公示表彰。名单将在学生处网站上公示、颁发证书。

五、评选说明

1.湖州师范学院“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的心理委员与心理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2.申请表见附件。

 

附件一 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docx

附件二 优秀心理学生干部申请表.docx

 

经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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