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2023级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落实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现开展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如延迟开题、变更选题等)。
二、考核时间
由各学位点自行组织,2026年1月20日之前完成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所有流程。
三、考核内容
1.各学位点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主要检查课程完成情况、教学实践、学位论文中期进展,具体检查内容由各学位点根据各自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自行确定。
2.本次中期考核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请、信息填报及结果审核,相关流程如下:

3.质量督查
研究生院、学院共同进行中期考核质量督查。
四、相关要求
各学位点要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中期检查,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各学位点的中期检查相关工作。
特殊原因未能参加中期检查者,必须经所属学院同意,并由学院安排时间另行检查,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由所属学院作出处理并报研究生院。
五、考核过程材料提交
各考核小组于2026年1月10日之前将《附件二:评审结果》《附件三:评议小组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交到经管楼509办公室,答辩照片以《组号+学号+姓名》命名发送t11611@zjhu.edu.cn。
附件1:25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docx
附件2:评审意见.docx
附件3:评议小组结果汇总表.xls
